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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丁集中学

阅读:1 页面更新时间:2016-07-07 05:09
单位介绍

丁集中学学生分流意见的通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门:经2009年7月13日区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原则同意区教育局《关于丁集中学停止招生和老师学生合理分流的意见》。现将该《意见》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丁集中学学生合理分流的意见

关于丁集中学停止招生和教师学生合理分流的意见

近年来,丁集中学生源逐年锐减,已造成教育资源、人力资源浪费。结合全区普通高中布局调整规划,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丁集中学今年秋学期停止招生,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合理分流。具体意见如下:

一、丁集中学的在职初中教师根据工作需要原则上分流到丁集镇的三所初中,在职高中教师根据学科需要分流到新安中学、城南中学、徐集中学和独山中学,在职职工分流到区内有关初中和高中学校。离退休教职工分流到徐集中学、新安中学、城南中学和独山中学。

二、丁集中学从今年秋学期开始停止招生,市教育局下达的今年秋学期高中招生计划转由新安中学、城南中学、独山中学、徐集中学、苏埠中学执行。现有的初中在校学生根据所在学区和个人志愿分流到丁集镇的三所初中,现有的高中学生原则上分流到徐集中学。

三、丁集中学校园和现有固定资产暂由徐集中学托管,债权债务随资产划入徐集中学。

四、保留丁集中学建制。

五、丁集中学现有资产经过清理登记后,作为教育资源整体转让或租赁,发挥资产效益。转让或租赁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和处理的有关规定进行。

六、区教育局将成立专门组织,安排专职人员,认真做好现有固定资产的清查、登记和债权债务清理工作,严禁因教师和学生分流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扎实做好教职工的思想稳定和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确保停招分流工作不受任何影响。

七、丁集镇中心学校和有关高中要积极配合,认真做好接收分流教师、学生和资产的各项准备工作。

主题词:教育学校停招分流通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介绍。六安市裕安区介绍

2009年7月24日印发共印15份

学校以“严、诚、活、毅”为校训;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办学效益”为总体目标;沿着“建设人文型校园,型教师,培养发展型人才”的办学思路;根据目前学生整体素质下降的实际,贯彻因材施教原则,实施分层次教学的课堂教学策略。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发展的育人观。坚持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的质量观。努力建设人文型校园,学习型教师,培养发展型人才。通过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教育教学质量稳居全区前列,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

学校虽已撤并,但丁集中学的精神永驻学子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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